“要做好科研经费项目管理,促进成果转化,让科研人员能够有获得感。”这是201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对科研人员的承诺。
一年来,国家出台诸多新政策,给研究人员“松绑”,以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那么,身处其中的科研人员对此有何切身体会呢?近日,记者寻访了多位科研人员。
不再做“神算”
“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您认为它对发挥法人单位作用、加强经费管理服务、扩大科研人员资金使用自主权等有何作用?”记者问。
“我终于不用像‘神仙’那样一下把未来5年的出差经费都算出来。现在,我们的差旅只要不超过总经费的10%,报销时就不用再加更多说明。”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力学所所长樊菁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举例说,“就这一点,曾经把我们都烦死了。”
“做实验时偶尔换个小零件之类,以前买回来后我们必须拍照,并说明用途附在发票后。我们的设备这种小零件很多,常常要更换。实验往往需要赶时间,琐碎事情却经常消耗很多时间,现在减免了不少。”樊菁说。
樊菁认为,2016年国家出台的诸多促进科技发展方面的政策,与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起,对提高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科研成果转化均起到重要意义。
“这些政策针对性很强。如项目预算调剂自主权、劳务费分配管理自主权、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自主权等,还有差旅会议管理权限,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让我们不再做‘神算’,比如提前标明未来我们会在哪里召开学术会议、实验需要用多少螺丝钉之类的事情。”樊菁说,“打酱油的钱也可以买醋了。尤其是不再发愁研究生、项目聘用人员的助学金和劳务费从哪里支出。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过度行政管理对科研的约束。”
“松绑”有利交流
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国家天文台台长严俊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有一段时间,科研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受到很大限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全盘照搬“八项规定”,影响了科研人员与国际同行的交流。
在这一情况反映到高层后,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如今,学生出国学习交流都已没有障碍。这样的松绑政策有利于我国科研人员了解世界,也让其他国家科研人员顺畅地了解中国科学界。
全国政协委员、航天科技集团十一院研究员曲伟,在做科研的同时,参与了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很多调研活动。他认为,政府的确应将不该管的放开。例如,在项目管理方面,政府减化了流程,减少了检查次数,改进了检查方式,都是不错的举措。
至于政府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他感觉还有待完善,目前平台的分级制度没能体现,想找的信息、想做的事从效率上没有得到很高的提升。
还应“守住底线”
在科研领域简政放权方面,国家科研经费管理事项下放到研究机构的7项自主权是一个亮点,曲伟对此谈了自己的看法。
在项目预算调整方面,他认为,10%~30%的自主调配权幅度已经很大了。因为报预算时已经过测算,在科研计划周期内,不会、也不应该有太大变化。在结余资金自主支配方面,他认为,研究机构应有一定金额或比例的自由裁量权,但这一问题在科研活动中很少出现,因为结题时一般不会有太多经费结余。
曲伟表示,自主确定劳务费比例和差旅会议标准这两项,都应在预算中考虑清楚。一般相差不大,除非恶意花钱。自主安排人员绩效奖励是非常有意义的决策。“能干的多拿,不能干的少拿”,理应在实际情况中体现。对于自主使用横向经费,他认为,原则上横向经费和成果转化有很大关系,是科研活动得到社会承认度的体现,应该鼓励。不过,科研成果的转化虽然在高校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但相关政策在国企、航天、航空企业中尚未落地。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高抒提醒,国家政策下放了诸多权力,但研究人员首先要守住底线,即科研经费不能化公为私。
同时,研究人员对经费的处置权,管理和财务人员要提供帮助,可以允许预算和决算有所不同,关键看是否合理。特别是经费使用要进行事后评估,总结经验,使经费使用逐步调整到接近理想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