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在线 pharmon.com.cn】引起资本市场恐慌的是征求意见稿试图恢复政府对药品出厂环节价格的管制,而从各方传出的消息称,近期发改委药品出厂价调查已迅速向下铺开,进一步加剧了资本市场的焦虑。
一个月多前,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外披露,医药概念股应声大跌,跌幅超过20%。征求意见稿究竟动了谁的“奶酪”?为何会在资本市场上引起恐慌?
谁的天堂,谁的地狱?
自从新医改抛出3年新增财政投资8500亿元、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的“大蛋糕”之后,资本市场曾经为之欢欣鼓舞。随着新医改配套文件的陆续出台,一向具有市场风向标作用的资本市场发现,在新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药方”中,既有补助需方、刺激医疗消费的加法,又有在医药费用中挤出泡沫、大幅度降低虚高药品价格的减法。
从长远看,任何人都不会怀疑新医改将把我国医药卫生行业的“蛋糕”做大,将医药行业送进持续快速发展的天堂,这给资本市场带来了长期利好。但是,医药行业走进未来天堂是以一大批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下地狱”为代价的。于是,谁进天堂、谁下地狱,随即成为资本市场需要破解的“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次药价政策、采购政策、支付政策的调整,都有可能在资本市场上掀起波澜。而相较之下,价格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影响更迅速、更直接,所以,征求意见稿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超出预期也就不足为奇了。
持强烈批评意见的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脱胎而来,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其内容甚至比“计划”还“计划”。但平心而论,与10年前印发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的政策方向更明确,内容更严谨,针对性更强,更具可操作性。假如政府不能放弃药价管制的话,征求意见稿对政府管制手段的演绎显然已经达到了更高的水平。
征求意见稿虽然在资本市场上掀起波澜,但其中的大部分原则和方法并不陌生。上世纪90年代,药品政府定价形式就包括了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和顺加作价。上世纪末,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药价管理办法,决定“从1999年10月开始,对现行列入中央和省级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不再公布出厂价和批发价,不再实行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作价。药品零售单位不得突破政府制定的零售价格销售”。2001年以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分步骤、分阶段地恢复了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作价的规定,但放开出厂价和批发价,仅管制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政策一直未变。
在此前提下,部分钻空子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始争取虚高定价,并通过大包商走票洗钱、进行带金销售。首先,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作价的价格政策扭曲了药品集中采购条件下的价格形成机制。本来,集中采购是批量作价的大宗药品采购方式,采购批量越大,成交价格就越低。但在顺加作价条件下,成交价格越低,医疗机构的加成收入就越少。为实现药价的高进高出,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默认甚至鼓励价格偏高的药品中标,使招标采购的价格控制功能丧失殆尽,为回扣促销保留了相当大的价格空间。
其次,最高零售限价同时捆绑顺加作价的价格政策,为生产企业创造中国式的“底价销售”模式提供了可乘之机。
生产企业可以极低的底价将药品抛给大包商,既收回了现金,又规避了走票洗钱的法律责任。最近,在湖南闹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芦笋片”事件导致一批收受回扣的人锒铛入狱,可生产企业反而由于出厂价格只有15.5元博得了不少同情,仿佛芦笋片之类药品的生产企业也是虚高药价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