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制药企业美国辉瑞的行贿丑闻余波未了。上周五,北京律师郝俊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出实名举报信,要求中国司法机关对辉瑞尽快立案调查并进行严惩。昨日,最高检网上举报平台已对其举报信反馈称“正在调查处理中”。
缘起
在美遭行贿指控
辉瑞花钱“摆平”
一周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声明,指控辉瑞制药及其子公司惠氏,向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的官员以及医护人员等行贿,以便获得监管与处方等方面的认可,以此拓展销量。该声明发布后的第二天,辉瑞中国的官方网站就此事作出回应称,辉瑞已经与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就“不当支付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辉瑞在声明中称,辉瑞从2004年开始主动向美国政府报告上述事宜。为解决这些“历史性问题”,辉瑞分别支付1500万美元罚金、1600万美元的不当得利和1030万美元处罚前利息,此外,在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签订的单独民事和解协议中,惠氏同意缴纳1720万美元的不当得利和166万美元的处罚前利息,上述各项费用合计6016万美元。
据悉,跨国药企对医院知名专家进行“公关”并不鲜见,辉瑞在中国的部分行贿手段为:邀请开处方多的医生参加聚会,提供超规格的娱乐活动。辉瑞中国还独创了“积分计划”,医生根据开处方量得到积分,并以此来换手机、茶具、眼镜等。
进展
在华行贿事实清楚
北京律师实名举报
昨日,北京律师郝俊波向记者表示,他已经于8月10日就辉瑞在华行贿案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举报以寄出实名举报信和在通过官方网站举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郝俊波在举报信中称:“辉瑞已向美国司法机关承认了行贿的事实,并主动认缴了巨额罚款。因此行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他们却从未向我国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如实陈述罪行并接受处罚,显然是无视我国的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
郝俊波表示,此次之所以实名举报辉瑞,是因为自己的客户中有一些外资企业,他们担心如果行贿案没有得到调查处理,企业会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自己也希望通过此举改善我国法治环境。
“我认为有关机构应该会就此案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不了了之,这样的案件绝对不会是最后一起。”郝俊波认为,此次应对辉瑞的行贿行为从严处罚,美国方面罚款6016万美元考虑到辉瑞是主动到司法部门自首,而在中国并没有存在自首从轻情节,罚款应是美国罚款两倍以上,因此他预计举报将“为中国挽回1亿美元的损失。”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过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新闻,但少有中国司法机构主动介入此类案件。郝俊波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政府有关部门担心追诉此类案件会影响到吸引外资。
回应
最高检网络举报平台
反馈“正在调查处理中”
昨日,郝俊波告诉记者,他上周五寄出的书面举报信尚未接到反馈,但他昨日在查阅最高检官网的网络举报平台时发现,最高检对该举报目前的反馈是“正在调查处理中。”郝俊波认为,辉瑞将有可能为此前的行贿行为被起诉。
昨日,辉瑞(中国)中国区企业沟通部负责人席庆对记者表示,辉瑞向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此次所有问题行为都是辉瑞自行调查并主动披露给美国政府的。就此次郝俊波律师向中国最高检寄举报信一事,自己也是通过媒体报道得知的,不好对此事作出评价。
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记簿
“沃尔玛案”:2003年12月,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报审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为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之妻在香港导购并支付10余万元购物费,彭木裕事发后获10年徒刑。
“德普案”: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披露,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德普公司天津子公司从1991年开始的11年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现金。这家企业最后被美国相关机构处以479万美元罚金。
“家乐福案”:2007年8月,法国零售业巨头家乐福中国总部发出通告称,北京区域的8名经理级员工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警方拘留。
此案涉案贿赂总额超过百万元。
“西门子案”:在2003年至2007年间,西门子曾向5家中国国有医院行贿2340万美元,与此同时,西门子还通过贿赂中国部分官员,获得了价值10亿美元的地铁工程和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
“大摩案”:2009年2月,摩根士丹利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称,公司发现一名中国区地产雇员“似乎有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随后,两名中国区地产主管宣告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