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行有利于节能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价格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节能。
北京新的节能法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北京将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据悉,自从1999年12月1日原《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以来,北京的能源需求量不段增加,节能形势不容乐观,现在北京已是全国第二大能源消耗城市,为了适应当前以及今后节能工作需要,北京市修订了原《实施办法》。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太阳能利用的范围,并对民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措施作了补充细化规定。
根据新的《实施办法》,北京将在新建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小城镇、工业园区建设中率先推广太阳能利用系统;推广太阳能在农村的普及和应用,政府对支持太阳能利用项目给予补贴;北京将鼓励和支持开发交通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油技术、新能源汽车、高效照明、高效电机等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支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能源效率等级较高或者有节能认证标志的用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