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福建生态功能区划》日前正式实施。这为福建省在生态省建设中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生态功能区是在生态区、生态亚区的框架下,突出自然与人的关系,根据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地域的细分。全省共划分为107个生态功能区,归纳为6组18种类型。
《区划》在107个生态功能区中,以水源涵养、饮用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土壤保持、特大型水库水环境维护、风沙与石漠化控制等6种重要生态功能为依据,确定了6类50个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并指出在开发和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进行开发,否则将导致这些区域重要生态功能的破坏或削弱,影响全省或其相邻区域的生态安全,最终影响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前期编制过程中,《区划》得到了环保部和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并已在《福建省“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以及相关的专项规划中得到应用。今后,《区划》将成为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以及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工程建设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