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了“由于使用个人私自携带入境”的药品后引起患者眼部不适的事件。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国家药监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和使用的管理。对购入使用未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的,一律按假药论处。
通知明确,医院必须购进和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严禁购进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不得购进使用个人自用携带入境的药品,对购入使用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一律按假药论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月初,116名患者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接受Avastin药品注射,其中61名患者出现眼部红肿、视力模糊等症状,先后住院接受治疗。经查明,该假冒罗氏的Avastin药品系由上海瑞安肿瘤诊所从非法渠道购入,并直接销售给眼科病人,由病人带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