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我部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同意,决定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国家语委
上述宣布失效的382份规范性文件包含了多份与211工程、985工程相关的文件(上表中序号232、260、265、274、328、369等),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那么,究竟什么是211工程、985工程?全国有哪些高校属于211工程、985工程呢?
211工程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是建国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程,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国内、国际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高瞻远瞩的重大决策。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正式启动。
985工程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政府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正式启动建设。“985工程”一期建设率先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开始实施。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启动了“985工程”二期建设,列入“985工程”建设的学校共3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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