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能力不只取决于“学术论文”

2014-01-01 06:00 · deicd

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对高校、教师的科研评价,将实施分类评价,不搞一刀切。

今后,在高校科技评价及教师评聘、收入分配中,科技项目与经费数量过分指标化、目标化,过分依赖论文、项目专利等指标的情况或将得到改变。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对高校、教师的科研评价,将实施分类评价,不搞一刀切。


近年来,随着对科研评价的日益重视和量化评价方法的普遍运用,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不可回避的事实是,转型后的中国社会弥漫着一种浮躁的氛围,这种习惯也侵袭着学术界的清净,影响着部分学者的良心和操行。教育部发布《意见》,指出当前高校科技评价短视轻质的问题,提出将来要减少科研与利益过度挂钩,改变在教师评聘、收入分配中过分依赖和不合理使用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科技指标的做法,减少科技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关联,可谓是及时的务实之举。可以说,只有改变现行的学术评价体制,建立开放评价机制,才能打破固有的利益格局,切实改观现有的学术风气。

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和学术项目申请都会与论文发表数量有关,不少人认为这是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一个制度原因。由于论文数量和质量作为可以量化的评价指标,大都与科研人员的职级晋升、学位申请、荣誉地位、奖金待遇等挂钩,与论文发表相关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也较普遍地存在,致使以论文数量衡量学术绩效的评价制度也饱受诟病。可以这么说,当前“学术造假”事件频出,与科研教育体制的一些弊端有关,官本位的体制导致学术评估权力掌握在行政人员手里,他们没有能力或没有精力对学术成果做具体的评估,他们会数论文的数量,却不看科研工作的质量,从而刺激了各种各样的浮夸、造假。甚至有舆论认为,在目前的学术评价体制下发表的论文大多是“学术泡沫”、“学术垃圾”。

学术不端行为的结果,侵害的不仅仅是学术本身。它不但破坏了学术规则,败坏了学术学风,污染了学术领域,也直接损害了公众利益,还对人才的培养教育乃至国家的教育战略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任何时候,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都不能寄希望于道德自律,而应寻求制度化的出路。因此,进行制度设计时,就要使得学术腐败者的风险成本大大增加,使其成本远大于收益,这是消除学术腐败的根本途径。换言之,为论文“减负”,让论文价值回归学术本位,就必须转变评判标准和考核机制,只有把论文考核由“量”转到“质”,才不失为维护学术风气的治本之策。

扭转学术风气要从机制、体制上进行改革,给学者一个拒绝不正之风的机会。依现时的国情,要克服学术领域的不正之风,不能囿于科研评价自身的变革,还需辅以整个社会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的革新,才能最终还学界以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