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期辽宁鞍山杀人案案犯周宇新属于近亲结婚的产物,其父母是姨表亲(相关报道链接:https://china.ynet.com/3.1/1104/16/5669813.html:……周的外婆是本村人,早年患有精神病,母亲也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且父母属于姨表亲……,周宇新的父母属于典型的近亲结婚……),由此想到我国农村中仍存在的近亲结婚问题。
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稍有遗传知识的人都知道,近亲结婚会使后代患上某些遗传病的风险增大。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过去的近亲结婚现象是比较普遍的,现在虽然由于婚姻法的普及而大大减少,但在农村仍时有发生。实际上,民政部门为防止近亲结婚,在农村进行婚姻登记均需要出示双方户口本,因为户口本上父母姓氏都有,如果发现有同姓的就追查是否近亲,若是则不予登记。这样的规定对于堂亲一类的同姓氏近亲是有效的,但对于不同姓的近亲则容易被忽略,如姨表亲,由于一般人是随父姓,父亲不同,两人姓氏便不同,就不容易被发现其近亲关系,从而导致其成功婚配;辽宁鞍山杀人案案犯周宇新家族近亲结婚则属于这种。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时,想办法防止姨表亲类近亲结婚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