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我系对所有本科毕业论文均采用防抄袭软件“Turn-it-in”进行检查,结果发现不少同学在引言和材料方法等部分与文献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也有一些可能是根据文献改写的。根据软件所检出疑似抄袭的全部原始数据,全系教授联同来自英国名校并为国际著名学者的外聘主考一起逐一进行严谨分析,最后我们在十几例中只能明确认定有两位内地生存在将文献的完整段落原封不动移植到自己论文的引言部分的抄袭现象。经过长时间的激烈辩论,两位同学被判定整个毕业实践得零分。对于其他情况,包括整句相似但主语已改变、材料和方法的叙述与文献相似但并不雷同、陈述实验方法的简单语句的雷同(例如“Proteins were precipitated with ethanol.”或“Proteins were separated by SDS-PAGE.”)等等,我们都没有认定为抄袭。我们一致认为,对抄袭的认定必须慎重,而且疑点应归于学生。尽管以上列举的某些做法(例如将主语改变后套用别人的句子等)确有不妥也不应提倡,但与抄袭还是有所区别的。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上所列三种情况是否属于抄袭,国际上也无定论。一般认为,叙述某种简单而又常用的实验程序的语句一共只有几种,软件认为语句雷同实不足为奇。软件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具体情况必须经过专家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定夺。实际上,在网上检索上面所引的两个简单的英文句子,分别有27,100及837,000处表述方式完全相同。显而易见,这样的雷同是不能认定为抄袭或剽窃的。归根结底,是否认定为抄袭必须慎之又慎,只能以软件分析的结果为参考,不能过于机械。
从另一方面看,学术的规范是与时俱进的。例如,在十几二十年前,将来自不同泳道的电泳图片拼接在一起并不是一个大问题,多数人接受这只是一个数据展示方面的技巧或瑕疵。就算在几年前,能否拼接仍无明确定论。但到了近年,许多杂志都已明确规定,来自不同泳道的图片必须加以明确的分隔,例如可外加实线进行区隔。当然,如果以多个不同泳道甚至电泳条件明显不同的结果东拼西凑成为同一图片,无论何时何地都不符合良好的实验规范,受到批评和质疑也是应该的。由此可见,过去允许的做法不等于今天允许,而今天的标准也不能用于多年之前。在中国内地,讨论学术的规范更应考虑历史条件和局限性。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论文是不能作个人署名的。也就是说,不但谈不上版权,连署名权也没有,自然也无所谓抄袭与侵犯版权。改革开放以后,整体上说中国科技基本是在废墟上重建的。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大批中国科学家无法看到第一手的国际科技文献,而中文的教材、综述甚至著作中不加引用直接采用国外资料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中国当时并不承认版权,翻印国际科技图书和期刊完全是有组织的行为。将国外已经过期的学术杂志制成质量低劣的影印版作内部发行,就是当时的实际情况。当年中国多数学者都无法及时接触到国外原版的图书和期刊。在此同时,无论是文科或理科,八九十年代对于引文的处理都极不规范。记得当时《中国科学》竟然规定论著稿的引文限于15篇,从客观上也助长了在论文内随意忽略该领域内重要论文的现象。《自然科学进展》则规定同一论文可以先后用简报与全文的方式发表,与当时的国际规范也是格格不入的。八十年代末我决定翻译《分子克隆》第二版时,出版社领导竟一再动员我采用所谓“编译”的方式,以规避版权及版税问题。如果不是我态度坚决,而导师又从各方面包括财政上提供有力的支持,该部译著就不可能问世了。该书九十年代出版时创了很多第一,既是第一部由作者进行电子输入和排版的科技图书,也是中国第一部向冷泉港实验室出版社交纳版税的图书。然而,当时以“编译”为名出版的大量图书,自然是不符合国际学术规范的。而当时出版的数十种《国外医学》期刊,基本上翻译自原版文献,以今天的标准也是不能允许的。然而,无论如何丑陋、荒唐和落后,无论如何不堪回首,那都是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一段历史。历史必须面对,如果要算帐大概只能算在十年浩劫的帐上。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去讨论抄袭、剽窃或相关的学术不端行为,既没有意义,也是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更误导了不了解实情的公众和国际人士。应该说,抓住个别名人十几甚至几十年前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今天的标准指责为抄袭、剽窃或学术不端,本身就不是一种正派的做法。
对于抄袭、剽窃与学术不端的认定,不但必须慎重,而且应由按一定程序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内多位具有专业知识的同行专家共同作出最后裁决。虽然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判定过程的公开透明也十分重要,但外人并不能取代专家委员会的角色。这已是全世界处理同类问题和争议的通行办法和规则。无论是由学术圈内个别有势力人士只手遮天,还是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炒作和舆论审判,都是完全错误的,也正是科技水平及科技管理水平低下的表现。科学家是人不是神,也会经常犯错误,社会和科技界都应以更加宽容的态度对待学者的失误,并为他们承认和改正错误提供一定的空间。完全枉顾历史环境和条件,将人一棍子打死,这样的整人方式在神州大地可以说是似曾相识或借尸还魂,实际是另一形式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