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工作太忙,较少上科学网。加上我的同事因为申请NIH基金遇上一件挺恶心的事,一时间令我很不开心,于是更少注意网上的事。在香港从事生物医学研究其实是相当艰难的。一方面特区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太少,另一方面竞争也很激烈,年轻学子如果不付出超凡的努力,实际上是很难成功的。无论是否悲哀,我想这也是做我们这一行的常态。
打开今天的Science, 竟然看到关于中国学者发现布尼亚病毒科白蛉病毒属的新病毒可能是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症病原的新闻。本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只可惜几组学者对于新病毒发现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有关的论文至今仍不能发表。此事我作为病毒学者,已经接触过一些有责任保密的资料,本不愿多言。但既然已经闹到国际上去,并且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中国学者的声誉,我觉得还是有责任站出来说两句。
首先,近年在湖北山东等地出现的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症,有证据表明多数都是由布尼亚病毒科白蛉病毒属的一种新病毒引起的。无形体可能与极少数病例有关,但此症绝大多数并不是无形体病。国际上对于无形体的人传人,也是公认未能证实的。无论是无形体或新布尼亚病毒,都有一定证据表明是通过蜱传播的,目前不大可能出现较大规模的人传人。
此次发现新病毒,说明我国疾控工作有所进步,新的网络直报系统和新启动的严重传染病科技专项也有一定成绩,已发挥一定的作用。然而,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值得引起有关领导部门的重视。而由病毒发现引起的争议,也有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值得注意。为此我先简略还原一下我所了解的一些重要事实。我国近年发生的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症究竟由病毒或细菌引起,一直是有争议的。2008年我国学者在部分此类病人中发现无形体,并发表在国际著名医学杂志JAMA上。但由于分离不到无形体,血清学证据也不够强,国际学术界对此并无定论,JAMA就此配发的评论就有论及。但国内当时的主流意见就认为无形体是主要病原,虽有不同意见,但未引起足够重视。事实上,香港的传染病和微生物学者早就提出过异议,并希望参与调查,有关领导也承诺为此作出积极建议,可惜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落实。以后中国CDC流行病研究所从美国引进的一位学者,在被分派进行无形体分离的工作中发现一些重要的疑点并提出此症可能由病毒引起的观点。他在中国CDC的疾控会议上提出了初步证据,但当时受到其他学者的质疑。此后,多个研究集体对此症及其病原重新进行研究,并分离到布尼亚病毒科白蛉病毒属的新病毒,也取得较有力的证据证实为此症的重要病原。关于此病毒发现权的争议,主要是引进的学者要求必须由他先在国际上发表论文,其他人才能发表。
我与这位引进的学者素不相识。我认为他到现场进行研究和样品收集,从实际出发提出独特的见解并取得初步实验证据,对发现此病毒确有重要的贡献,值得肯定和支持。他自述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由少数人独霸新病原研究的资源是不合理和不应该的,对我国疾控事业是不利的,需要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这位学者力排众议提出重要观点,应当受到保护。作为从CDC系统外引进的海外专家,他为国家作贡献的努力和精神,也是值得钦佩的。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作为国家CDC的雇员,即使是临时雇员,受命到现场调查传染病的病原,向国家CDC报告既是职务行为,也是科学家的基本责任。据当天与会的其他学者表示,他当时并没有说明分离病毒所用的细胞,也没有提供任何的核酸序列或引物,其报告基本没有原始数据,其结果确实不能令人信服。他因此要求其他学者礼让其首先发表论文,并不是科学界普遍接受的惯例。除非事先与有关学者和领导订立书面的协议,而且不违反基本的学术公平,否则这样的要求不能说是完全合理的。回想发现SARS冠状病毒时,香港大学学者出于公共卫生的考虑,在第一时间就将分离病毒的条件包括所用的细胞Frhk4以及其他重要技术参数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联网全部通报给世界各国学者。美国CDC因此在一个星期内分离到病毒并确定为冠状病毒,更在香港学者在Lancet上发表论文后几天,就在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上同时发表了他们自己的发现。中国个别崇美心态重而又与国际学术动态比较脱离的学者,以后竟然一口咬定香港大学学者发现该病毒是在美国CDC之后。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国际学术界目前公认的是,香港大学学者才是真正的SARS冠状病毒发现者。香港学者主动将自己的研究结果公之于世的行为是高尚的、无私的,达到了最高的道德境界,事实上也推动并加快了对该病毒的研究。他们也因此受到人们的普遍尊敬,中英两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也分别将他们选为院士。我认为,这位引进学者过于执着于新布尼亚病毒的发现权,甚至将其凌驾在公众健康之上,是不应该的,也是不必要的。学术界对于荣誉的归属总是自有公论,学者为争一个发现权而闻名,现在或将来都是很难得到同行尊敬的,长远来说只会得不偿失,为人取笑。对于一名看重自己成就更甚于荣耀的学者,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NEJM可以刊登重要医学论文。尽快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公诸于世,可能才是更为重要的。事实上,多个研究集体同时就重大的研究课题发表独立的研究报告,是科学界的常事。真正的同行对于各人的贡献,往往是心知肚明的。如果因为自己的论文发表不了,就不择手段让别人也不能发表,最后没有赢家,连他自己和其他中国学者的声誉、中国疾控事业、对新病毒的进一步研究工作都只会陪进去倍受打击。中国公众近年对官方甚至中国专家的信任已经严重不足,如此争名逐利的行为只会引起公众更大的反感和不信任。科学家首先应有社会责任心,个人荣誉不能放在公众利益之上。
中国的疾病控制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步,但我们不能安于组建封闭而不是开放的系统。如何打破藩篱,最有效地动员内地其他学者以及香港和国际学者参与病原学调查和研究,集思广益解决有关传染病传播的重大科学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我们比较喜欢在未有充分证据之前确定一个主流观点,动员一切力量去维护之,并将研究的资源局限在一个小圈圈内,这个亏我们在SARS时就吃过,但有些人士总是有意无意地犯同样的错误。传染病无界限,无国界,如果我们自我设限而且不能按照科研本身的规律,充分重视反对的声音,并通过交流和争论取得共识,那么无论投入多少钱,最后也可能收不到好的效果,达不到预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