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吉女"非彼"妓女"

2011-05-18 12:05 · TUGJAYZHAB

此"吉女"非彼"妓女". 有博友发文称:要嫁奥萨马.

此"吉女"非彼"妓女".

有博友发文称:要嫁奥萨马.

我看了觉得挺有意思,  评论道:"<科学网>是教人做强盗, 叫人做吉女的地方吗?" 却被编辑部给和谐了.

这就更有意思了. 忍不住回到自己的博客, 写一篇评论文章, 阐述自己的观点.

首先说明: 此"吉女"非彼"妓女". 我不是在骂博友. 只是觉得博友很聪明, 巧妙地发出了"钓金龟"的信号, 而且文笔也很好. 因此, 祝他/她吉星高照, 美梦成真. 即使我觉得, 登在<科学网>上显得不伦不类.

其次呢, 也是更主要的, 我想说, 奥萨马 本拉登是"强盗".

本拉登不仅是美国政府的敌人, 而且是美国人民的敌人, 是世界人民, 包括中国人民, 伊斯兰人民的敌人.

比如, 仅看博主列出的谋杀名单, 就许多伊斯兰领导人榜上有名.

再比如, 正在受北约轰炸的利比亚政府的新闻发言人, 也不认可本拉登的行为.*

我们不了解真实情况. 但至少至今, 始终没有严肃的政客, 政府, 包括本拉登自己, 否认他大量杀害无辜平民的事实.

而人们需要政府的一个重要, 甚或, 根本原因就是要求得到保护, 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否则, 要政府, 养军队干什么呢? 要政府, 养军队干什么呢?

本拉登作为911事件的元凶, 遭到美国政府的追杀, 是合乎法理的.

那么, 美国政府有没有权利, 在他人国土上打死本拉登呢? 我想, 如果我们承认本拉登是恐怖主义头子, 杀害了无数的无辜平民, 罪当该死, 而且, 他是无国籍人员, 则在哪里处死他不是问题的关键. 反正他不会去美国送死, 但总要有一个执行的地方.

如果, 因为本拉登在巴基斯坦被杀, 造成巴政府被动, 需要有所表示, 有所交代, 那是巴政府的权利. 与他人无关. 用不着别人出头替恐怖主义张目.

顺便提一下, 本拉登不是巴基斯坦公民. 巴政府不会, 也犯不着为共同敌人的被消灭而和战友反目. 替本拉登叫屈的国家最后会发现自己是在和全世界叫劲.

<科学网>既然可以出现为恐怖主义头子叫屈, 叫好的文章, 我当然希望也允许我谈点看法, 而不再"被和谐".

* 根据中央电视台, <中文国际> 的报道: 有利比亚宗教人士对北约空袭, 炸死宗教长老一事, 发表言论, 称要学习本拉登, 向西方报仇. 在场的利比亚政府新闻发言人,易布拉辛, 不认可他的说法. 称他的发言不代表政府立场. 政府为他们开新闻发布会, 只是为了给他们发表意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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