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家,怎样分才能化解“看病贵看病难”

2011-05-16 16:58 · 王之远

卫生部前一段时间发布了《2010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数据显示,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费用比上年降低以外,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医药费用仍在不断上升。其中,在二、三级医院就诊病人的次均医药费用涨幅更高达10%左右。 这样看来

新医改再次强调医药分家

新医改再次强调医药分家

卫生部前一段时间发布了《2010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数据显示,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费用比上年降低以外,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医药费用仍在不断上升。其中,在二、三级医院就诊病人的次均医药费用涨幅更高达10%左右。

这样看来,看病并没有比以前便宜。在2009年1月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家明确2009年到2011年的阶段性目标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一转眼就到2011年年中了,这目标里面最后两个“明显”看来是明显有点困难了。

众所周知,居民“看病难、看病贵”,与药价虚高有莫大的关系。卫生部统计,药费占居民看病总费用的四到五成。药费高昂的一个原因就是药品从厂家生产之后,并不是按照市场价格卖到患者手中。一些医药代表通过各种方式给医生高额回扣,诱导医生在处方上开自己厂家生产的药。有的医生为了获取高额回扣,亦会主动给病人开价格昂贵的药。以前是医生开什么药,病人就去药房拿什么药,现在是药房有什么药,医生才能开什么药。医院药房的药本来就比市场上有15%的加成,再加上这个过程几经转手,药费自然层层升高,最后全部压在患者头上,导致看病费用升高。近几年这种情况越来越明显了,因病致贫的例子比比皆是,有人省吃俭用攒钱,就是为防止住院没钱。

降低医药费,让每个人都看得起病,是每一个人心底的呼声,也是政府医改的一个目标。为解决这个问题,2002年4月,国家九部委提出,要医药分家。医药分家,就是说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开来,医生只管专心治病、写处方,病人则拿着处方可以去任意一家药店买药。当这个目标提出来时,老百姓几乎都高兴了,似乎看到了医药费降低的曙光。零售药店也从中看到了希望,短短时间内,全国各大药房遍地开花。但是几年过去了,到现在为止,医药分家做得并不成功。这中间有很多医院都陆续尝试过,但是大多数都在短短的时间内宣告失败。医院药房还是存在着。

既然医药分家,那么医院药房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医药分家 药房仍有必要开在医院里

笔者认为,这是有必要的,药房还是要开在医院里。撇开药品的安全问题不说,比如急诊的时候,时间就是生命,不可能让病人家属拿着处方单满大街找药吧?这不是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吗?

医药分家,并不是说要把药房完全从医院剥离开来。它们是可以完全独立、以一种商业形式存在的。医院可以将某一块面积租给药房。因为处在医院里,地段绝对好,药房的药可以比外面零售药店卖得贵一些。但是,去哪个药店买药是病人的自由。如果他很急或者怕麻烦或者不差钱,他可以就近在医院药房买;如果他不急又想省钱,他可以拿着处方到外面任何一家零售药店去买。就好比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内部的超市、餐厅,它们提供的物品和食物通常比外面的超市、餐厅要贵一些。作为旅客,他可以选择多花钱在车站内购物、就餐,也可以选择少花钱到离车站远一点的超市、餐厅购物、就餐。也就是说医院跟药房的收支是分立的。

这样听起来确实很美,医生不随便开药了,病人也有选择权了。医药费就可以降下来了。但仔细想想,问题出来了。即使医院和药房以这样一种形式分家了,医生还是可以开高价药的。这跟车站超市、餐厅不同。车站不能决定旅客买什么、吃什么,这些都由旅客自己决定。所以车站同餐厅是一个完全的商业关系,两者收入上没有很直接紧密的关系。

而在医院,病人是拿着医生的处方去药房。这里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生可以开出某一种高价药,只有某一个与他有关系往来的药房有;也可以直接暗示病人到指定药房买药。病人不知道这种高价药可不可以用别的药代替,为了治病,肯定会照买不误。由此看来,医药代表的高额回扣、医院和企业之间的灰色交易还是有很大空间。这样的医药分家,并不是真正的医药分家,只不过将这些灰色交易变换了一个形式,从以前的医院内部搬到医院以外的地方而已。这样,就达不到医药分家的目的。

降低医药费 首先需要管住医生的手

所以,要想真正达到医药分家的目的,使老百姓医药费降低,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医生的处方和病人的知情权上。即我们要管住医生手中的笔,防止过度医疗;同时,我们要让病人知道一些基本的用药、治疗常识,具备自主选择权。后者问题不大,国家从2009年开始正式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这是一件好事。我们需要着重讨论的是怎样管住医生的手。

2009年12月,卫生部印发了临床路径试点方案,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目前已经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实行了。这个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医生随意制定治疗方案,让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或吃不必要的贵药。但是并不是所有疾病都适合用临床路径管理治疗。依据中医的辩证观点,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即使得的是相同的病,也不一定用相同的方法就能治得好。关键还是得看医生。

那医生怎样才能不拿回扣、不随意开大处方、专注于治病及个人能力的提高呢?

医院不能完全市场化,政府需要对其适当投入,提高医生待遇

有人说,医生拿回扣并不是说他的贪欲有多大,有时候是被逼无奈的。上个月,健康时报联合丁香园网站、39健康网、好大夫在线网站共同推出了“医生行医环境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医生对行医环境不满,除了37.5%的人因为医闹不满以外,另外29.17%的人认为工资太低,25%的人认为工作太累。在国外,医生是一个高薪职业。因为它也是一个高付出职业。一个医学专业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候,就需要比别的专业学更多的课程、学习更长时间。当他工作后,他要付出更多的业余时间来给病人急诊或做手术。可以说,医生是一个多学科交叉、高智力水平的工作,他的薪水应该在同龄人中处于中上地位,但是目前看来,中国刚入职的医生工资反而处在中下地位。投入这么多,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所以医生自然不能安心工作、自然会想到用别的渠道来增加收入。

医药分家后,医院利润直接减少,医院日子更难过,医生也少了一个经济来源,所以为了创收,他们可能会让病人做更多不必要的高额检查。这样,病人药费减了,但是可能检查、诊疗等其他费用上升了。

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投入了。说到底,医院关乎到人民的生命健康,不能仅仅把它当成一件商品扔到市场上,让它完全参与市场竞争。医院完全市场化是很可怕的。这时候,一切以经济利益为最高目标,老百姓很有可能看不起病。这时候人民的生命健康就得不到保证。1985年 ,国务院提出了医院市场化,到了90年代中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凸现出来了。但是医院也不能完全公益化。1985年之前,医院是完全公益化的,那时候因为没有竞争,医院完全没有积极性,办事效率极为低下,老百姓同样有“看病难、手术难、住院难”三大难。

在目前的情况下,就是因为政府投入少了,医院和医生才会想各种办法来增加收入,不惜牺牲患者的利益。如果政府投入足够多,每一个医生不为经济问题烦恼,相信收取回扣的问题会减少很多。

不能纵容医院、医生无限制地追求利益,政府和社会需要对其进行监管

但是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即使政府投入足够多,也会有人为追求更多的利益继续收取高额回扣,这时候就需要医院和社会对医生进行监管了。

以前,医院对医生的考核主要侧重在医学技术上面,现在,医院需要对医生重建一套评价体系。医院对医生的能力考核是一方面,病人的评价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医生平时的考核以及评职称与这两者直接挂钩。这样,医生收受贿赂、随意开高价药,一旦被发现,都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发展以及待遇问题,他们自然会收敛很多。

话又说回来,政府要怎么对医院投入呢?

这就要根据政府对医院硬件设施、软件方面的考察以及病人的评价来决定。同样,政府需要重建一套医院评价体系。医院获得的好评或多,得到的投入也就越多。政府可以将这些信息公示,同时,也对在考核中发现的灰色交易进行公示,让病人、同行知道。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医院、医生往好的方向发展,让医院、医生对灰色交易有一定的畏惧之心。

同时,政府可以给医院、医院可以给医生设立廉洁奖金,数额不等,但是性质相同。以医院为例,医院每个月从医生工资里扣除一部分作为廉洁金,如果这个医生在一年或者几年当中都没有被投诉收红包、收回扣,那么一年后或者几年后这些钱将一次性返还给医生。如果有一次或几次“灰色”了,那么这些钱将全部没有了。如果医生连续几次都获得廉洁金,那么医院予之额外奖励;如果连续几次都不能获得,那么医院将对医生做出惩罚,并且将他的信息在同行中进行公示。同时,政府和医院都可以设立专门的渠道,鼓励病人、医药代表高密,只要证据充足,政府和医院可以从罚金里拿出相当可观的数目对其进行奖励。

这其中有一点与美国近期制定的医师报酬阳光法有相同之处。阳光法规定:到2013年3月21日,药企为医生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都必须公开,其中不仅包括咨询费等各种名义下的报酬,还有研究资金、礼物、差旅费,任何超过10美元价值的好处。《医师报酬阳光法》并非禁止医药企业给医生好处,而是将其完全公开。这样做其实也是很有杀伤力的。作为一个医生,如果让同行知道自己收取了很多医药公司的钱,他们会觉得羞耻,不然怎么叫“灰色交易”呢?

医药分家,医院真的不能盈利吗?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医药真的分家了,病人确实省钱了,医院真的赚不到钱吗?这倒未必。笔者认为,医药分家后,医院少了药品利润,但是政府在新医改中也作出表示,可以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以冲抵药品损失。另外,如果病人省钱了,病人就医体验好了,肯定会介绍给别人,这样通过口碑效应,医院门诊量会上升,它也会给医院带来一定的效益。像这样通过各方面监管,不好的医院会被淘汰,好的医院会继续留下,社会资源也将得到最大效应的应用。这样,从总体上说,新医改“让每个人看得起病的目标”离我们也就不远了。“看病贵看病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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