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至今虽然没有批准转基因大豆、玉米等品种国内商业化的种植,但是自从2004年农业部正式授予美国孟山都种子公司5个转基因产品的安全证书以来,美国、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以价格低、出油率高等优势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全面冲击我国非转基因大豆的种植。2009年我国进口了转基因大豆4255万吨,2010年进口转基因大豆5480万吨,较2009年增长28.8%。由于我国地少人多,政府采取“保粮进油” 的粮食安全基本战略的选择,使我国水土资源优先保障三大粮食作物的生产。根据专家的资料计算,2009年进口大豆的数量至少相当于利用了境外3.6亿亩的耕种面积。我国政府虽采用“审慎开放”的原则,但是进口大豆的数量包括其他转基因原料占进口贸易额比重越来越大,进口数量越来越多,我们清楚地知道转基因大豆、玉米并非美国、阿根廷居民的主食,所以这些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性较小。不禁使我们对转基因农产品及食品的安全性保障引起质疑,特别是大豆制品(食品)的安全保障面临严峻的形势。
农业部在2002年分别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产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对以后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活动实施规章监管。但是目前各政府部门,农业、卫生的分工,造成职权重叠、监管缺位的状况。目前出现的进口转基因大豆数量大,进口单位多,加工进口许可来者不拒,其中港口大豆泛滥、吞吐困难,通过贸易中转,甚至流入非榨油用加工领域,特别是流入豆制品行业情况亦有所闻。使用转基因原料加工食品缺乏标识,消费者不知情,无法识辨,尚有欺骗之嫌。当前,在美国转基因作物正在脱下神秘的外衣,许多事例证实,转基因原料没有那么美妙,更没有什么神灵,相反美国的医学界不断地提示要避免食用转基因食品,防止转基因的侵害。2009年5月,美国环境医学科学研究院推出一份报告强烈建议:转基因食品对病人有严重的安全威胁,号召医生不要让他们的病人食用转基因食品,并要求所在社区民众尽量避免转基因食品。所以针对转基因农产品存在潜在食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对进口数量颇大的转基因原料及食品进一步实施严格监管。
我的建议:
1、为使转基因原料及食品免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对当前难控的大数量的进口大豆要“开门筑墙”,农业、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共同把关,按加工产能批准进口许可,禁止非榨油单位的大豆进口,更要禁止转基因大豆国内的贸易行为。同时对进口转基因的食用油等食品的生产企业,政府部门要对生产国、转基因性质等严格审核,要求如实清晰申报,提供安全证书以免蒙混过关,造成危害。对加工后废料、豆壳、杂质、尘灰等要进行处置,跟踪监管实施无侵害管理。
2、对上海市场大豆制品(豆腐、豆浆、酱油等成品)的原料来源作重点清查,并予跟踪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对使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豆腐、豆浆等相关食品必须予以禁止。对允许进入饲料、食用油市场的必须按照卫生部出台的《转基因食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标识管理。
3、由于转基因农产品(大豆)的发展历史不长,政府相关部门可借鉴欧盟、日本、韩国的经验,明确专业研究部门代表政府作跟踪检测,做到所有基因产品的基因成分可跟踪,对转基因原料及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性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评价。相关部门对监管的转基因原料品种以及食品的信息,定期向市民和消费者告示。
4、建议本市有关部门向国家相关部委就转基因商品(原料)的进口加工、销售,乃至种子种植等统一提出立法建议。改变目前规章不定、监督不力、无法可依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