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台湾法院驳回了台塑集团(大型工业集团)对中兴大学庄秉洁教授的诽谤诉讼,尽管裁决结果有利于学者言论自由,不过还是在台湾学术界引发了寒蝉效应。该事件受到国际学术界的密切关注,《Nature新闻》和《Science新闻》刊登了这一妨碍名誉的控告事件。

中兴大学庄秉洁教授
事件起因是,中兴大学庄秉洁教授于2012年8月发表研究报告及意见,质疑台塑的致癌物排放相关报告与事实不符,恐有致癌风险,对此台塑认为庄秉洁并非流行病学专家,在没有查证的情况下提出损害公司名誉的论断,于是其赔偿130万美元,并须在台湾主流报纸发表声明公开道歉。
事件发生后,台湾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李远哲等一千名学者连署公开支持庄秉洁教授。庄秉洁称:“我希望法院能保障学术独立自由研究的空间。因对方是大集团,家人难免担心,幸好妻子给他最大的支撑力量,还有来自国内外学术界的声援。”
《Nature》在相关新闻报道中以英国的经验为例,指出英国过去几年也发生过类似企业控告研究学者的事件,最后促成英国修正诽谤法相关法律,旨在更好地维持学术自由。
国立中兴大学声明稿
台塑集团控告本校工学院环工系庄秉洁教授妨害名誉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合并求偿四千万一案,台北地院于9月4日判决“原告之诉驳回”,针对此,中兴大学提出以下声明:
1. 庄秉洁教授因在国光石化环评会议的学术研究成果之发表而遭台塑集团提起民事和刑事诉讼一案,中兴大学于校务会议中通过“表达坚决捍卫学术研究自由的立场”,李德财校长对于此案司法判决的结果表示肯定,但对学术研究活动遭受不当干预以及庄教授之无端讼累,深表遗憾!
2. 庄教授于环评会议所发表的资料属科学研究成果,且研究方法业经科学社群审查,获得台湾风险分析学会(Taiwan Chapter of Society for Risk Analysis)之《海报论文奖》,所采用的air quality 模型也在国外知名Atmospheric Environment期刊上发表,自应受到学术自由之保障。
3. 国际顶级期刊Nature一年多来对本案持续追踪报导,Science期刊也同样表达关心,这个判例不仅保障台湾研究工作者的学术自由空间,亦确立了台湾之国际声誉。
4. 本案被各界认为是一典型的“透过诉讼手段使公民禁声”的SLAPP诉讼案(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反公众参与的策略诉讼),近1300位国内外学者公开连署声援并谴责台塑集团恣意诉讼。反观国际潮流,英国已在今年四月修法通过对言论及学术自由的更多保障,大幅提高企业提起诽谤诉讼之门槛。这是国内未来应走之路。
5. 台塑集团在台湾中部地区设厂营运,应善尽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谋求中部地区人民与环境之最大福祉。期盼台塑公司倾听社会之不同意见,放弃所谓“希望藉由诉讼厘清真相”的态度,即刻停止所有与本案有关之民事与刑事诉讼,勿续浪费社会资源。
兴大李德财校长力挺庄秉洁教授

李德财校长在《学术自由的本意与沦丧》一文中主张教育部和国科会的五年五百亿与正教授分级制侵犯学术自由,而台塑告庄秉洁教授一案中更充满对学术自由的无知与误会,令人遗憾。两案都显示国内对学术自由这一项受全球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既无知而又不珍惜,这绝非国人之福!
台塑的委任律师吴雨学表示,“台塑向来尊重学术及言论自由,但庄秉洁引用不实数据,这些数据仅是推估性质而非实际的排放量,这已不属言论自由范围。”学术自由为宪法位阶之自由,按讲法学出身的吴雨学律师应该基于法学素养而有合理之认知。但是台塑的告诉理由中却充满对学术自由的无知与误会!
即使是理工学院的学术研究课题也经常是“推估性质”而非“实际量测值”,假如学术的研究未经实验证实即不可公布,所有现代物理都将无法萌芽,更别谈发展!
其次,吴雨学律师批评“庄秉洁不是流行病学、健康风险管理的学者”,似乎暗指拥有机械学士与土木博士的庄秉洁教授只有在机械与土木领域内享有学术自由,这又是对学术活动极端地无知的结果。庄秉洁教授在严谨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许多关于空气质量之轨迹仿真的论文,这是一个与土木系无关的领域,但从来不曾有学术圈内的审查委员质问他:“你是土木博士,凭什么研究空气质量?”学术圈内只问你的研究是否有严谨的理论基础与创见,不会去问你的学位是什么,你现在的头衔是什么!学术不是私人的特权或职位,而是一种具有专业性的公共活动!
在台塑告庄秉洁教授一案,庄秉洁教授针对攸关公共福祉的议题提出学术上有根据的推测,这属于正常的学术活动。但是台塑委托律师对庄秉洁教授提起诉讼,并索赔4000万,似乎是意图对庄秉洁教授造成心理与精神上威胁。如果说这“只不过是法律上维护公司权益之行为”,那恐怕是对学术自由最大的漠视与威胁了!
假如台塑真的有心尊重学术自由,建议台塑认真征询学术圈内有公信力的意见(并慎防征询到不恰当的小人),充分了解学术界惯例,并以学术界的方式对庄秉洁教授的研究提出论证与驳斥。甚至提出经费,奖励学界研究台塑公害相关议题,以严谨数据证实台塑没有公害,并在国内外学术圈内广泛发表。按学术惯例,一旦有关于台塑的严谨研究发表,庄秉洁教授的未来研究就必须面对这些既有文献,提出足以说服人的证据。这才是会让学术界心服的正确作法,也才不会无知地践踏学术自由却还拼命说“尊重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绝对不以“不侵损个人权益”为前提,学术自由之所以可以“侵损个人权益”,前提是因为它所牟取的乃是公共福祉,而公共福祉高于个人权益。
假如庄秉洁教授是因为私人利益而跟台塑结怨,进而假节学术名义侵损台塑权益,学界当然不会跳出来声援。学界跳出来,因为大家谈的是“公共福祉”!
庄秉洁声明稿
谢谢台北地方法院可以在一年半的审查过程,维护学术自由及与民众有关健康之知的权利。判决我胜诉。身为国立大学之教授,对研究出与中南部健康有关的结果,在经历一定科学程序确定结果为合理推论。与决策者及可能受影响之民众报告,是一个领取国家资源之学者之本分。基于学术伦理,不能轻易更改数字,亦不能因为巨额求偿而退缩。在这一年半的过程,有更多之科学证据如詹长权教授之研究及媒体南风之报导,表示前述之研究结果有一定可信度。
另一方面,一年半的诉讼已造成寒蝉效应。学生担心被告,皆不敢在论文中撰写工厂名称。个人的看法是如果研究与私德有关,的确不方便标示清楚研究对象的名字。但如果与公共利益及居民健康有关,根据政府资讯公开法的精神,是应让邻近民众了解其可能受到的影响,以便将研究成果回馈社会。
兴大李德财校长,选择在最困难的时候,与我站在一起,非常谢谢。也谢谢大家在这百忙之中,愿意来采访。
庄秉洁教授个人基本资料:
中兴大学环工系庄秉洁教授于1990年到职至今已过二十年,其研究成果在国科会之RPI值达100%,多篇研究报告收录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回顾文章中,为空气污染领域之知名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