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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规划,我委于2017年立项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拟建立人用基因治疗制品总论,现已完成相关起草复核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总论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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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