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疗法也好,CRISPR技术也好,和基因编辑相关的产品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这也给FDA的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毫无疑问,为了让这些产品顺利上市,更精准的监管政策是必须的。今日,美国FDA局长Robert Califf博士和FDA政策办公室的高级政策顾问Ritu Nalubola博士在官方博客上发表长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以下是全文的主要内容。
近期科学的进步让我们可以准确有效地对植物、动物、微生物的基因组进行编辑,让它们产生人类所需的性状。这些基因编辑技术非常容易上手,可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环境等领域,对人类和动物健康具有潜在而深远的有利影响。
目前正在进行的研究会将这项技术应用于:
• 改变特定类型细胞的基因,治疗艾滋病、癌症或罕见病;
• 控制或改变携带感染性疾病的生物体(比如携带会引起登革热、寨卡或疟疾的病毒或寄生虫的载体的蚊子;携带会引起莱姆病细菌的小鼠);
• 改善食用动物的健康(比如无角牛、抗非洲猪瘟或抗生殖器/呼吸道病毒的猪);
• 改变可食用植物和真菌的特定性状(比如不会褐变的蘑菇)。
我们对这些有前景的技术抱有很大的热情,随之而来的问题是FDA是否准备好对新产品的安全性进行监管。FDA一直致力于为新兴技术的应用提供适当和均衡的监管,不过考虑到基因编辑技术潜在的应用广度,以及改变基因组的基本性质,我们仍然需要多个群体的参与,来制订最有效的监管政策,以应对任何可能的风险。
基于风险判断,针对不同产品制订特定的监管
基因编辑的应用与三个主要的FDA监管产品类别有关,每个类别的特定监管方法各有差异。FDA正在根据适用于各个类型产品的具体立法标准,维持以产品为中心、以科学为基础的监管政策,同时遵循美国政府总体的政策原则。
应用基因编辑以发挥其治疗效果的人类医疗产品(包括基因治疗产品)需在我们现有的生物制品框架下进行调控。“基因编辑”在这里指不可遗传的体细胞基因治疗,不包括可遗传的情况(种系基因治疗)。2016财年的拨款法案限制将联邦基金用于“人类胚胎被有意制造或改变为包含遗传性基因修饰的研究。”FDA生物制剂评估和研究中心(CBER)有完善的方案和政策用于评估基因治疗产品。
虽然不同类型的基因编辑都有潜在的临床应用价值,目前仅有一种由锌指核酸酶(ZEN)介导的基因编辑已广泛应用于美国临床试验中。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资助的人类基因治疗临床试验的提案会由NIH的重组DNA咨询委员会(RAC)就科学、临床和伦理问题进行讨论并审查。最近,本领域的专家们对CRISPR/Cas9的潜在“脱靶”效应(在非预期的基因位点插入或删除片段)产生了担心,但RAC还是对首个使用CRISPR/Cas9介导基因编辑的临床方案表示一致通过。
同样的,FDA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和兽药中心(Center for Veterinary Medicine)也有相应的方案用于应对基因编辑产生的可食用的植物和动物产品。在这两个产品领域,我们正在发布文件以阐明我们目前的想法,同时寻求科学的信息。关于基因编辑产生的植物性食品,FDA有一个关于新植物品种衍生食品的长期方案,包括通过重组DNA(rDNA)技术开发的食品。
我们要求的信息是,由基因编辑产生的用于人类和动物食用的植物与传统生产的植物相比是否有额外的风险。FDA几十年来对新植物品种进行监管的经验,加上科学的证据和已有的数据,将有助于我们对未来风险的考虑。
当使用基因编辑生产动物时,FDA已经明确,除非另有规定,动物基因组内被有意改变的部分隶属于药品(drug),这是由于它有意改变了动物的结构和功能,因此要受到我们对新动物药物规定的管制。我们已经更新了现有对基因工程动物的指南,以便在其范围内包括基因编辑。这项指南已经以草稿形式发布向公众征询意见。我们也在寻求关于这类对动物进行的基因编辑是否会带来低或无重大风险的意见,我们会根据这些意见修改我们的监管方法。
我们努力收集必要的科学数据,行业也仍旧需要对其负责,确保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要求和安全标准。FDA历来向开发者提供服务,鼓励他们与我们合作,来确保他们履行法定和监管义务。我们将继续根据需求为行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与联邦机构合作
白宫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OSTP)、FDA、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和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于2015年展开努力以确保公众对生物技术产品监管系统的信心,并提高该系统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协调性,最终提高其效率。在审查了公众对案卷的意见并举行了三次公开会议后,各机构制定了一份“使生物技术产品监管系统现代化的国家战略”,以确保九月份发布的联邦监管系统为评估未来生物技术产品做好准备。同时本月初制定了一份“2017年生物技术监管协调框架(CF Update)的更新”,以阐明每个机构的作用。
APHIS正在提议修改其可能造成植物虫害或有害杂草风险的基因工程生物体的监管。因为由FDA、APHIS、EPA制定政策,可能会有不同的方法,反映其权力范围和所应对风险类型的差异。根据UF Update的内容,机构间的协调和合作将在不同产品领域的监管范式施加的限制范围内继续,包括适当的术语、危害的识别和解决风险的方法。
FDA还与监管RAC的NIH办公室有长期合作关系。FDA作为无表决权的联络人,听取第一次手的讨论并接受书面建议。我们会在整体审查提交给FDA的研究性新药(INDs)申请时考虑这些建议。
科学参与和水平扫描
为评估创新技术做好准备时FDA监管科学的首要任务。FDA在共同资助两项由美国国家科学、工程和医学院(NASEM)开展的研究,预计都将于今年完成。FDA还通过其全科学论坛——新兴科学工作组(Emerging Sciences Working Group)进行水平扫描,并开放公共档案接受对新型科技的意见。
与国际伙伴合作
科学进步没有国界限制,因此我们必须了解国际同行的发展观。鉴于美国在生物医学和生物科学领域的领导作用,我们不能在这个令人兴奋的科学前沿领域落后。如预期的那样,国际监管机构也在这一领域工作。FDA的CBER是国际药品监管论坛(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s Forum)及其基因治疗工作组(Gene Therapy working group)的积极成员之一。这个论坛为成员提供了平台,以便确定和交流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开展由针对性的监管合作活动。
前景
FDA致力于履行其维护公共健康的使命,同时鼓励创新和竞争。我们目前所采取的行动,包括发布CF Update、国家战略和FDA文件,是一系列正在进行的活动的一部分。我们会继续与我们的联邦和国际伙伴合作,并积极与利益相关者沟通,以确保对FDA监管系统的信心。然而,FDA提供的监管是安全和负责地进行基因组编辑应用研发所需的更广泛治理的一个方面。此外,利用现代基因编辑技术有意进行基因组改变的广泛应用也触发了对基本伦理和社会问题的辩论,这将继续影响公众舆论和对基因编辑应用的接受度。即使FDA实施必要步骤进行有效监管,来确保产品的安全,也不应忽视涉及多个群体(比如科学家、开发者、生物伦理学家、公共利益和社区团体)的和更大社会考虑的广泛、包容的公共讨论。
参考资料:
[1] FDA: FDA’s science-based approach to genome edited products
[2] FDA官员简介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