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药:以吉利德为例,谈一场多方利益的博弈局

2016-04-25 06:00 · 李华芸

因药价过高而不引入新药,甚至寄希望于仿制药来代替,客观上延长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增加了其痛苦,而同时,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还有待考察,但是直接使用行政力量或者道德舆论去“绑架”药价也是不切实际的,必将引起一系列新药融资困难的问题。


吉利德丙肝新药为何要天价?

近年来美国风头最劲的制药公司莫过于吉利德了,凭借丙肝明星药Sovaldi和丙肝鸡尾酒Harvoni,获得179.75亿美元的处方药销售,吉利德成功夺得《2014年全球制药巨头收入排行Top15》榜首,击败强生、辉瑞、罗氏、诺华等巨头,而在一年前,吉利德仅仅排在第十四位。在接下来的几年里,Sovaldi和Harvoni仍会为吉利德带来丰厚利润回报。


Sovaldi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图1)

接下来的几年里,由于受Harvoni上市影响,预计Sovaldi的年销售额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稳定在70-80亿美元左右(见图1)


Harvoni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图2)

预计Harvoni在未来几年的年销售额将会达到90-100亿美元左右(见图2)

这一巨大成功需归功于11年的收购——斥资约110亿美元(吉利德企业价值的1/3)收购债台高筑,濒临破产且有临床试验失败风险的丙型肝炎病毒治疗药生产商Pharmasset公司。当时,吉利德科学的投资者甚至认为这根本就是一项赔本买卖。而事实证明,吉利德收购获得的3个潜在的慢性丙型肝炎药物——Pharmasset公司的丙肝临床药物PSI-7977就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后来成为丙肝明星药物的Sovaldi。

葛兰素史克CEO Andrew Witty曾经评价道,吉利德以110亿美元收购Pharmasset,足以体现吉利德令人惊叹的战略眼光和胆识,吉利德CEO John Milligan从不把公司置于一个貌似安全的处境,而是喜欢不断挑战,这或许就是成就吉利德的重要原因之一。

吉利德“不惧挑战”的企业个性也为其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吉利德因为这两种丙肝药的定价过于昂贵屡遭业内呛声——Sovaldi 和Harvoni服用一个疗程分别需要8.4万和9.45万美元,这种天价让很多患者望而止步,为此,马萨诸塞州总检查官Maura Healey不惜发函指控吉利德违反马萨州相关法律销售天价丙肝药,对簿公堂,而同时,由于高价,吉利德先后被中国、印度等国家拒绝专利申请,吉利德不得不授权该药在91个发展中国家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如印度,埃及,仅为美国售价的1%)。然而,中国、阿根廷、巴西、俄罗斯以及乌克兰这五个发展中国家并不在协议之中,这一行为也引发了对吉利德的专利以及专利申请新一轮法律挑战。

目前,吉利德的这两款药物仍未进入中国市场,而中国的丙肝发病率属全球最高之列,中国患者仍依靠旧的疗法,往往伴有恶心和脱发等副作用,而Sovaldi和Harvoni的治愈率高达90%以上。据报道,一位曾经注射一年干扰素,伴有严重关节疼痛但丙肝仍未治愈的患者,前往新德里购买3个月量的Sovaldi服用后,丙肝化验结果已为阴性。

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投资群体的存在,考虑到医药行业的投资年限普遍较长(多为7+2+1和10+2模式),风险极大,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不少新药折戟于临床3期,功亏一溃,而且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往往占到总收入的20%左右,如果没有高额回报,药企们很难说服投资者从而得到连年大量资金的支持,像Sovaldi和Harvoni这样的特效新药相信会很难问世。

仿制药大国印度药物专利强制许可是否值得借鉴

也有人认为印度的药物专利强制许可是一种解决的方法,印度的药物专利强制许可规定:公众对于该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未得到满足,或者公众不能以合理的可支付价格获取该专利发明,或者该专利发明未在印度领土范围内使用。

但是根据2003年8月《关于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的国际公约,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

显然,癌症、丙肝并不属于传染疾病,但印度却以药价远高于印度人的承担水平为由,强制推行,被侵权公司纷纷上诉,却均以败诉收场,通过这种手段来使本国仿制药崛起,似乎并不光彩,甚至可以说是流氓条例。

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新药的专利保护期到期前,很多研制药物的公司会选择去改进新药的疗效,并在期限之前推出改进药效的衍生药物从而取得新专利来继续保持利润。很多国家对这一行为提供专利保护来促进新药的发展,但是印度的做法却并不保护衍生药物的专利,如果推而广之,提升新药疗法的做法将无利可图,长此以往,最终受损的仍是患者利益。

如何平衡“天价药”局面的各方博弈

这是一场多方利益的博弈局,政府、药企、患者、投资者都牵涉其中,却都避不开药贵伤民(患者),药贱伤民(投资者)的问题。

因药价过高而不引入新药,甚至寄希望于仿制药来代替,客观上延长了患者的等待时间,增加了其痛苦,而同时,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还有待考察,但是直接使用行政力量或者道德舆论去“绑架”药价也是不切实际的,必将引起一系列新药融资困难的问题。

市场运行有其合理价值内核和客观规律,一味地动用国家行政力量或者用道德舆论去干预影响,都不能长久地解决问题。

堵住河流不如疏浚河流,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合理机制的平衡,一方面可以考虑把某些特效新药纳入医保体系,大力推行商业保险,长远来看也能减轻国家医疗投入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新药研发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降低成本,最终让利于患者。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世界各国的医疗支付保障体系与药企们的利益博弈还会有很多冲突,但最终会走向一个平衡,形成一个蓬勃有力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