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玉米、棉花等品种已经侵入中国最重要的育种基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威胁中国的种业安全。
3月30日,海南省农业厅公布,去年底,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有关单位对在三亚、陵水、乐东三个市县的南繁基地育种企业和单位进行转基因执法检查,查出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其中玉米12个,棉花3个,均为科研试验田块。
海南省农业厅通告
记者从海南相关管理部门及种业资深人士处获悉,海南此次查处非法转基因试验种植的有3家河南企业、1家辽宁企业、1家农业大学以及一家国字号企业。其中河南一家企业为漯河当地一家种业企业。另外7家单位具体是谁,当地农业部门不愿披露。
海南农业厅称:7家单位的9个试验作物已在属地农业执法人员监督下依法销毁,妥善处理,进行处罚。
3月31日,海南省农业科教处一位人士接受电话采访称,还在查处过程中,会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处理。但也没有透露这次非法转基因实验企业名单。
海南南繁育种基地是中国最重要的育种基地,每年都有数十万份的育种材料聚集在这里,一旦转基因试验种植污染常规种子资源、周围环境,将会对国内农作物育种带来很大的危害。
多企业非法转基因育种
海南省农业厅称,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海南省农业厅组织省南繁植物检疫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有关人员对在三亚、陵水、乐东三个市县从事南繁工作的单位,开展了一次南繁农业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例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共抽查、检测作物样品107个,检测结果显示,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均为科研试验田块。其中玉米12个,棉花3个,主要分布在三亚市南滨农场、师部农场和乐东九所镇个别田块。
一种业资深人士表示:跟一些企业交流,企业说繁育之前不知情,不是故意的,当被检查出来后,有的企业已经将试验玉米烧掉,有的则是砍掉了。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河南3家企业中,其中一家是漯河当地的种业企业,不过当地有好几家种业企业,难以确证。
对于已发现的非法转基因育种材料,海南农业厅称,其中,7家单位的9个试验作物已在属地农业执法人员监督下依法销毁,妥善处理,进行处罚。其余6家单位的6个涉嫌样品正在进一步检验检测核实中,一经核实确认将坚决依法销毁并进行处罚。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内转基因农业品种试验育种、种植都有严格监管流程,处于全程监管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私下进行转基因品种种植。
记者采访多位专家了解,国内转基因监管还规定,转基因实验的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上报农业部,获得批准才能进行。转基因品种培育出来后需要经历实验室、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四个阶段。
而中间试验阶段,试验田则处于完全密封状态,周围有3米高的围墙以及2米宽的深沟,目的避免出现转基因品种逃逸污染周围环境。
尽管国家有严格法律法规规定,但是企业以及一些育种单位仍然铤而走险。目前,这些单位在试验田种植的玉米和棉花品种都转进了哪些基因,这些被转入的基因是来自国内研发出来的还是来自国外的,仍不明确。
被威胁的南繁育种基地
海南南繁育种基地是中国最核心的育种基地,但如今正时刻受到非法转基因育种污染威胁。
种业专家佟屏亚告诉记者,这次南繁基地查出转基因试验种植不是孤例,早在2012年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执法检查,就发现有不少单位和企业违法私自试验种植转基因玉米等品种材料。当时农业部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处理,但是没有公开。
此后,今年3月中旬,海南省农业厅再次组织省南繁植物检疫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有关人员对三亚、乐东县、陵水县等市县开展南繁转基因执法抽查大行动,不过,目前,这次执法检查结果尚未公布。
佟屏亚告诉记者,南繁育种基地规模超过20多万亩,每年都有数十万份的材料聚集在这里。一旦转基因材料污染了常规材料,将会给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带来严重损失。未经过正规的转基因安全评价及鉴定的转基因材料进入育种程序后,就会以点扩面,使得越来越多的测试组合及衍生品系带有转基因成分。如此恶性循环,转基因材料将会在极短的时间里污染育种家宝贵的骨干材料,影响中国玉米育种和玉米生产安全。
2011年数据显示,海南南繁总面积20.12万亩,其中制种用地17.4万亩,科研用地2.7万亩,主要分布在三亚、乐东、陵水、临高、昌江、东方、儋州等7个市县。作物种类包括水稻、玉米、棉花等,其中水稻用地14.9万亩,玉米用地3.2万亩。
负责领导协调南繁育种基地的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称:建国以来我国培育出5000多个农作物品种,80%都经过了南繁育种。南繁育种对全国种子改良和更新换代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种业界评价南繁基地为新品种选育的“加速器”;保障生产用种的“调节库”;天然种子质量的“鉴定室”;促进海南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佟屏亚表示,非法试验种植处于开放状态,就可以污染周围的常规育种品种,包括周围的环境,被污染的常规种子再大面积的在中国最核心的制种基地河西走廊制种种植,然后互相污染,理论上说,将污染中国玉米种业,这样一来就没有纯的玉米种子。
上述资深种业人士和佟屏亚都认为,对于违规企业和单位不应该罚款和内部通报了事,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法规,吊销违规企业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将违规企业踢出种业领域。
截至目前,农业部未作表态。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则通过微博“每日一呼”,要求农业部公开此次查处非法转基因试验的信息。
附:海南省农业厅就转基因执法检查中媒体和网民关注问题的说明
3月30日省农业厅就转基因执法检查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媒体和网民高度关注,对此次执法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质疑。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有关法律依据问题。《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第304号)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评审合格后,并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的,或已获批但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以及超过批准范围进行研究试验的,均属于非法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
二、关于海南省农业厅的职责问题。依据《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海南省农业厅依据权限,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三、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检查程序问题。执法检查程序包括取样、封存样品、检测样品、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具有国家认定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确认、立案、送达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等,整个程序办结后方能结案。
四、关于本次开展南繁转基因执法检查的法律时序问题。为了杜绝违规执法,执法检查过程必须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检测结果准确、事实认定清楚、处罚依据明确等要求。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为抽取样品时间,之后还要按照规程履行检测之后的各项程序,包括检测、立案、第三方检测、事实调查确认以及行政处罚、复议等环节,目前执法检查活动尚未完结。
五、关于执法检查信息公布问题。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海南省农业厅负责开展南繁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处理结果报农业部和海南省政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授权地方农业部门发布转基因执法中的信息。3月30日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是针对媒体关注,主动通报执法检查中的有关情况,以消除误解和猜测。在今天下午的正常执法过程中,我们又与其中3家涉嫌违法单位履行了确认程序,并对违法试验材料就地进行销毁,我们感到正是因为有媒体的监督,减少了执法阻力,加快了执法进程。
六、关于风险危害问题。本次执法检查出来的违法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转基因研究试验的行为。转基因试验和非法种植有很大区别,此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均为试验用材料,尚未发现非法种植的作物,到目前为止,在这次执法过程中,也尚未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污染情况,未收到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污染的举报。对于已经确认违法的转基因试验材料,已就地销毁,销毁的情况此前已在农业厅信息网上通报。为了有效解决目前转基因试验用地分散、没有相对固定区域的问题,农业部、海南省政府正在筹备建设南繁育种科研核心区,专门设立转基因专区,加强安全隔离等设施条件建设,一旦付诸实施,必将对南繁转基因安全监管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这次转基因执法检查,我们积累了经验,发现了问题,也为将来的整改打下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快此次执法工作进度,对违法的该销毁的销毁、改处罚的处罚,并及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深入研究,继续完善有关法规制度,进一步建立南繁管理长效机制。
感谢媒体对此次执法行动的关注,欢迎媒体和网友继续关注、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