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塔夫茨大学18日就学校研究人员以中国儿童为对象进行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致歉,表示将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情发生,并承认该试验并未完全遵循该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规定和美国的联邦法规。但远在中国的学生家长仍不能消除疑虑。
2008年,该校研究人员汤光文等人在未告知对象实情的前提下,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选择该校学生进行了上述试验。事件于2012年8月被媒体曝光,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
在华中地区的湖南省衡阳市,一位家长张松泉(化名)从网络上获知了塔夫茨大学的道歉,他告诉新华社记者,自己“肯定不会接受这样的道歉”。因为这样的道歉并没有彻底打消他“心底的疑虑”。
张松泉对记者说,如今自己的孩子已经念初二,学习成绩排在全班中上游,身体也没有出现异常。但是“黄金大米”四个字却是属于家庭话题的禁忌。“到目前为止,这件事情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但这不代表以后就没有影响。”
改变张松泉平静生活的日子是2012年8月31日。这一天,互联网上有文章指出,美国一专业网站刊登的论文透露,美国塔夫茨大学一科研机构2008年在湖南省一所小学进行过转基因大米(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这一做法受到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批评。此事立即引发国内公众的强烈关注。
据介绍,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曾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
2013年年初,中国卫生部公布2012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黄金大米”事件为卫生科研工作诚信道德建设敲响警钟。卫生部要求在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国际合作、探索未知领域的同时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去年,家长们曾提出为孩子做一个全面检查,购买一份终身保险和当事方做出孩子不会出事的承诺等三个要求,但这三个要求都没有被满足。家长们告诉记者,当地政府给予了参与实验的学生每人1万元的赔偿,而其中吃了“黄金大米”的学生则每人获赔8万元。但在家长们看来,地方政府显然有代人受过的意味,塔夫茨大学才是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者。
另一位家长陈根生(化名)表示:“道歉与否不是关键,但如果小孩以后真有意外,我一定要和他们打官司!”
如今,曾经聚集在一起被当做“黄金大米”人体试验对象的孩子们,大都因升入了不同的中学而分开,一些家庭也搬离了江口镇。但张松泉和陈根生仍旧希望,塔夫茨大学能够用科学证据证明,孩子们永远都不会有事。
短评:科研伦理不能违背
在事件曝光一年多之后,这份歉意姗姗来迟。回顾事件过程不难看出,只有设立最严格的伦理审查机制,才可能避免这类科学名义下的急功近利行为。
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并不在于“黄金大米”是否危害人体健康,而在于人体试验没有建立在受试者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更何况,试验对象是本应享有安全、健康食物的孩子。
这一事件背后,是少数研究人员急于拿项目、出成果,偏离了正道。科研人员追求事业成功和名望并没有错,但应“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科研伦理和诚信。
正如美国国家科学院前院长、《科学》杂志前主编布鲁斯·艾伯茨所说:“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违背了科学精神,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
这一事件也凸显了伦理审查的重要性。“黄金大米”本身或许没有危害,甚至可能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但科研伦理强调不能因此而损害受试者的福利。伦理审查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第一道防线,绝不应沦为“走过场”。在“黄金大米”事件中,研究人员固然难辞其咎,塔夫茨大学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事件曝光后,参与试验儿童家庭受到的精神伤害,并非塔夫茨大学迟来而简单的道歉所能解决。不过,如果该大学和更多的科研机构能在此后加强科研伦理建设、完善科研管理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也算亡羊补牢,为时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