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昨日宣告,企业不能为具体的DNA片段申请专利,但这一胜负参半的判决也确认了规模达830亿美元的生物技术行业对于合成基因产品的权利。
大法官们裁定,合成DNA——在实验室中经过修改的遗传物质片段——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因为合成过程涉及人的参与。
法院的判决使得犹他州生物技术公司——巨数遗传公司(Myriad Genetics)已经注册的两个人类基因(BRCA1和BRCA2)专利无效。
这两个基因的突变与乳腺癌和卵巢癌有关,它们也正是女明星安吉丽娜•朱莉(Angelina Jolie)上月宣布她检测后得到阳性结果、并据此决定接受双乳切除手术的基因。
巨数遗传联合创始人马克•斯科尼克(Mark Skolnick)是首位分离并为这两段基因测序的科学家。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获得了这两段基因的20年专利。巨数公司生产这两段基因的检测产品。
在本案中,由分子病理学协会(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领头的科学家和民权组织,对巨数公司对两段基因拥有的排他性权利发起挑战,主张“大自然的产品”不能获得专利。
但巨数公司辩称,这两段基因属于“人造发明”类别,因为这些基因片段必须经过分离。最高法院支持科学家们的观点。大法官克莱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在一致通过的判决书中写道:“自然产生的DNA片段是大自然的产品,不能仅仅因为该片段是被分离出来的就有权申请专利。”
给判决书挑刺
美国最高法院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这项裁决将大大促进生物医学研究。不过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中也存在一些科学上的错误。其中在第一段就至少有三个错误。以下是Forbes网站的专栏作者挑出的几根“刺”:
首先,它写道“The nucleotides that code for amino acids are ‘exons,’ and those that do not are ‘introns.’”这句话的大意是“编码氨基酸的核苷酸是外显子,不编码的是内含子”。这是错误的。从DNA到蛋白质的过程中,DNA首先要转录为RNA。随后大段的RNA会被剪切而弃去,这些就是内含子,而保留下来的是外显子。编码氨基酸的序列是包含在外显子之中的,但它并不等同于外显子,这是两回事。外显子中出现25%至50%的序列不编码氨基酸也非怪事。
法院还写道“They [scientists] can also synthetically create exons-only strands of nucleotides known as composite DNA (cDNA).”及“cDNA contains only the exons that occur in DNA, omitting the intervening introns.” 这两句话实际上弄错了cDNA的含义。cDNA之所以是互补DNA,是因为它是与原始链互补的。它与外显子没有什么关系。如果cDNA是通过成熟的信使RNA制的,那么它确实包含外显子,但是如果它是通过基因组中的其他部分或者其他类型RNA制得,那么它就不仅仅只包含外显子了。
在判决书中还有一些其他的错误,例如法院写道:“Nucleotides that do not code for amino acids, in contrast, are known as ‘introns.’”,这实际上和上面是相同的错误。此外,他们还将“pre-mRNA”错写为“pre-RNA”。
Forbes的专栏作者评论认为,在这样一份对遗传检测、生物技术产业以及医疗非常重要的判决书中,最高法院竟然在一些分子生物学的基本事实上犯错让人惊讶,随便一个遗传学的研究生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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